第一条 知识产权
本网站所有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说明、图画、图片、图形、档案、页面设计、网站规划与安排等)之知识产权皆为雷克沙所有或所获授权使用,任何人未经雷克沙事前书面授权,不得就本网站之内容享有任何权利。除经雷克沙事前书面授权或本网站另有约定外,任何人不得对本网站内容之全部或一部进行下列行为,包括但不限于重制、储存、下载、使用、修改、改作、链接、公开播送、公开播映、传送、进行还原工程、译码或反向组译。
第二条 使用许可
您只能基于个人需求与非商业性之目的浏览本网站及打印本网站部分内容。在您注明数据源之后,您可以为非商业性目的使用本网站部分内容,但您仍不得有断章取义、扭曲或恶意解释该本网站内容之行为。
您不得利用本网站相关产品从事以下任一活动:
(1)未经允许,进入计算机信息网络或者使用计算机信息网络资源的;
(2)未经允许,对计算机信息网络功能进行删除、修改或者增加的;
(3)未经允许,对进入计算机信息网络中存储、处理或者传输的数据和应用程序进行删除、修改或者增加的;
(4)故意制作、传播计算机病毒等破坏性程序的;
(5)其他危害计算机信息网络安全的行为。
(6)您不得进行任何危害计算机网络安全的行为,包括但不限于:使用未经许可的数据或进入未经许可的服务器/账户;未经允许进入公众计算机网络或者他人计算机系统并删除、修改、增加存储信息;未经许可,企图探查、扫描、测试官方软件系统或网络的弱点或其它实施破坏网络安全的行为;企图干涉、破坏官方软件系统或网站的正常运行,故意传播恶意程序或病毒以及其他破坏干扰正常网络信息服务的行为;伪造TCP/IP数据包名称或部分名称。
第三条 免责事项
本网站及所载内容仅为便利您使用及了解雷克沙服务而设置,雷克沙将呈现现有与实时的网页内容。对于本网站之运作及网页内容若有中断或错误情事者,不论其发生原因为何,亦不问是否可归责于雷克沙,雷克沙均不负任何担保责任。雷克沙保留随时修改所有网页内容之权利,并有权随时以自己之考虑或判断终止或停止您使用本网站之权利,无须再发任何通知。雷克沙对于本网站包括但不限于内容之正确性、可依赖性与合适性,产品是否适用于某一特殊用途、是否侵害他人权利等情形,不作任何明示或默示之担保。对于因使用或无法使用本网站之服务而衍生之任何直接、间接、意外、特别或重大之损坏、利润丧失或业务中断,即便雷克沙已被告知有前述情事之可能性时,雷克沙仍不负任何责任。
雷克沙保有变更不影响主功能之配件的权利。
第四条 第三人网站链接
为提供您使用上的便利,您可由本网站链接至第三人拥有或经营的网站(“第三人网站”)。在链接并使用第三人网站时,建议您亦应先行阅读并决定是否同意第三人网站之使用规定。雷克沙并无法控制第三人网站,因此对第三人网站之所有内容,亦不负任何责任。本网站虽可链接至第三人网站,但并不表示雷克沙认同或认可第三人网站,或认同或认可与第三人网站有关之产品或服务。您若认为第三人网站不适合您的需求,或不信任其内容,请您尽快离开第三人网站。您在第三人网站上所进行之任何行为,包括但不限于买卖、赠与、抽奖、接受服务等,均与雷克沙无关,雷克沙亦声明绝不介入任何您与第三人网站间之任何行为。您若因在第三人网站所为之行为发生争执,应向各该行为之相对人或服务提供商请求救济。
第五条 输入数据限制
在您输入数据或档案至雷克沙任何服务器时,包括但不限于经由电子邮件或本网站等,您同意遵守下列事项:
5.1您的资料或档案不得包含任何猥亵、诽谤、诈欺、引诱犯罪等非法或不适宜公开的内容;
5.2您在输入任何数据或档案前,必须尽一切合理的努力,扫瞄与移除任何病毒或其他具有致毒或破坏性质之物质;
5.3您应确保您所输入之数据或档案系您自己拥有并具有向雷克沙揭露之权利。前述数据或档案一经您输入雷克沙任何服务器后,即表示您同意雷克沙得公开、无偿刊登该数据或档案、及(或)使用该数据或档案、或将该数据或档案所述观念用于雷克沙已开发或未开发产品上,您不得向雷克沙索取任何费用或主张任何权利;
5.4您同意您将不因输入数据或档案而对雷克沙采取法律行动;
5.5若有任何第三人因您输入之数据或档案而对雷克沙采取法律行动,您应出面为雷克沙解决、承担诉讼并负担诉讼费用、律师费用,且赔偿雷克沙所受损害及所失利益。
5.6您在使用本网站时必须符合中国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其他有关国家和地区的法律规定以及国际法的有关规定。您不得利用本网站相关产品制作、发表、复制、传送、传播、储存以下信息:
(1)违反宪法确定的基本原则的;
(2)危害国家安全,泄露国家秘密,颠覆国家政权,破坏国家统一的;
(3)损害国家荣誉和利益的;
(4)煽动民族仇恨、民族歧视,破坏民族团结的;
(5)破坏国家宗教政策,宣扬邪教和封建迷信的;
(6)散布谣言,扰乱社会秩序,破坏社会稳定的;
(7)散布淫秽、色情、赌博、暴力、恐怖或者教唆犯罪的;
(8)侮辱或者诽谤他人,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
(9)煽动非法集会、结社、游行、示威、聚众扰乱社会秩序的;
(10)以非法民间组织名义活动的;
(11)侵犯他人知识产权、商业秘密或其他合法权利的;
(12)含有法律、行政法规禁止的其他内容的。
第六条 输入内容管理
雷克沙不监控也不能监控本网站用户所输入的数据或档案,对用户输入的数据或档案亦不负任何责任。雷克沙保留随时得依己方的考虑与判断,移除用户所输入的数据或档案之权利。
第七条 个人信息保护
为提供您使用本网站服务,您同意雷克沙有权于适用法令的许可范围内,对您的个人信息及所输入资料得为搜集、处理、利用及国际传递。有关雷克沙如何处理您的个人信息,请见 《隐私权保护政策》。
第八条 一般条款
本协议包含双方就您使用本网站达成的全部约定。如果本协议的任何部分被认定为无效且不可执行,则不会影响本协议其余部分的有效性,本协议的其余部分仍应根据其条款有效且可执行。本协议之效力、解释、变更、执行与争议解决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仅为本协议解释之目的,不含台湾、香港和澳门特别行政区)。如果发生任何有关本协议的内容或履行的争议,则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果无法通过协商解决,任何一方均可以将争议提交至深圳国际仲裁院提起仲裁并按照其届时有效的仲裁规则仲裁。